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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来源:
  • 浏览次数:
  • 22209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深化2020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陕直工发〔2020〕8号),结合我会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实际,现对2020年省残联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培育文明新风,树立文明形象,提供文明服务,不断提升省残联系统文明程度和党员干部文明素质,率先把省残联建设成组织领导有力、干部素质优良、工作业绩优秀、机关文化活跃、内部管理规范的文明单位,为加快新时代残疾人事业追赶超越、决胜决战全面小康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创建工作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形成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和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具体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状态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要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开展向劳动模范、优秀驻村扶贫干部学习活动,组织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履职为民,营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三是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化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建立道德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实践活动。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做好“陕西好人”发掘推荐,推进省残联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四是涵育机关文化。要聚焦“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要深入开展“读好书、求新知、强本领”读书学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支持群众性文体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三、规范创建管理

  省残联文明单位创建要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要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规范工作体制。省残联机关党委将根据省直机关工委修订的《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定期检查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内容,结合自身的实际,做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提高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三是做好上报推荐。今年,全省将表彰新一届省级精神文明先进集体,推选全国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积极申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员动员,全面开展,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工作,丰富创建载体,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资料留存、归档,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提供创建文明单位相关材料,同时对于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将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机关党委。

 

                        中共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发布 :机关党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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