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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来源: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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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办字〔2020〕7号),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新时代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会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一)工程建设领域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

  主要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抓好学习教育,认真自查自纠

  1.组织专题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全省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2.深入开展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机关纪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核查。

  3.切实纠正问题。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二)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关纪委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或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

  2.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紧盯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案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联合惩戒。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坚持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用权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拍脑袋”决策、随意确定项目投资规模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加强监察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制度。由计财部牵头,重申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实施相关规定,对重要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会议决定,不得以其他方式变通;在进行项目决策前,要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

  2.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由计财部牵头,推动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严格依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施招投标,从严核定邀请招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采购工程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要明确计财部招投标监管职责,周密制定监管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3.完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制度。依据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机关纪委牵头修订完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规定,明确具体情形、划出纪律红线。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事项的,记录在案并定期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工作在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严峻形势,着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安排部署和会党组有关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任务落实。党委(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机关纪委要围绕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加强监督,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省残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

 

附件:省残联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省残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相红霞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  贾乃荣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兰孟偃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许宝生  省残联党组成员、计财部主任

  成 员  童 博  省残联办公室主任

       杨自立  省残联组联部主任

       孙秀红  省残联康复部主任

       于国强  省残联教就部主任

       王 成  省残联宣文部主任

       宋 蕾  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

       张孝如  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曹小荣  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

       石秀娥  省康复医院代院长

       张海花  省城市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汪继林  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关纪委书记高晓菲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发布 :机关党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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