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日前,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十三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方案》提出六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脱贫攻坚等专项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社区医疗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探索建立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三是健全多元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省、市残疾人专门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县域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健全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四是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五是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实施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建设中国康复大学。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提升残疾人康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六是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完善相关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