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广大家帮》栏目 2020年8月3日上午9:00
近年来,随着中、省残联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听力残疾人植入了人工耳蜗,为满足植入人工耳蜗患者日益增长的调机需求,省上新增了面向全省听力残疾人免费人工耳蜗调机服务。
一、绩效目标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有人工耳蜗调机需求的残疾人提供300人次调机服务。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陕西省户籍;非本省户籍6岁以内听障儿童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
(二)人工耳蜗体外机型号为以下型号之一:
1.诺尔康晨星-60B、晨星-60C
2.奥地利opus1、opus2
3.澳大利亚Freedom
4.美国和美
(三)享受国家或省人工耳蜗项目的植入者须待项目免费调机结束后方可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符合项目条件者可采取以下2种方式申请并预约:
(1)电话申请:拔打029-89573450。
(2)前往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现场申请
2.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时的病例(住院和出院)以及术前、术中、术后相关检查报告。
除为全省听力残疾人提供免费人工耳蜗调机服务外,还有三个面向听力残疾人的免费康复服务救助
一是听障儿童免费康复训练救助
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为全省有康复需求的听障儿童提供免费康复训练救助1学年。
受助条件为:
——具有陕西省户籍或持居住证,年龄6岁以内。
——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有康复需求的听障儿童。
——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或自费佩戴助听器、植入人工耳蜗的听障儿童。
资助标准
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1学年2万元康复训练经费。同时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坚持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
四、人工耳蜗植入免费救助
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标准的认定。
基本条件:
1、年龄:0-18周岁具有本省户籍;非本省户籍6岁以内听障儿童须持有本省居住证和原户籍残联开具的未享受该地耳蜗项目证明。
2、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救助内容: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为其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一套,免费单耳手术费1.5万元。
申请途径:有需求的听障儿童可通过以下5种途径进行申请:市、县(区)残联申请;筛查机构、定点康复机构代为申请;定点手术医院接受项目申请;在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申请;登录中国听障儿童康复服务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029-86399910
三、残疾人助听器免费验配服务
2020年为全省听力残疾人免费佩戴8000台助听器。包括首次耳模制作、提供电池和提供验配服务。通过配戴助听器,帮助听力残疾人补偿听力,改善听觉状况,达到提高生活质量、融入社会的目标。
资助条件
受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陕西省户籍,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2)优先资助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和低保户、福利机构、建档立卡户中的听力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持陕西省内居住地签发的居住证也可申请,不受有无残疾人证限制。(3)7周岁以上受助对象须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听力残疾类或多重残疾类含听力)。
资助标准
为每名成年人听力残疾人一次性资助数字式助听器1台;为每名7周岁以下残疾儿童资助2台助听器(单侧已植入耳蜗的听障儿童资助1台)。
咨询电话:029—86399569
发布 :宣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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